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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生活中,难免会有杂七杂八的事情,出现法律问题,往往我们会选择找律师,为什么呢?因为律师可以对案件进行刨根问底,找到细节。但是律师行业的从业经验往往参差不齐,律师的个人品行 职责道德 社会责任感也会决定着是否可以让我们更好的做出信任的前提,律师行业协会是规范行业的组织,近几年也时不时出现一些网络热点事件,正好我们也可以通过事件研究一下。
最近某法律讲堂的一篇案件引起了律师界的热议及评论,网友们也是对现阶段司法体制改革中律师职权代理权等做了不同的评论。我国《律师法》及司法部《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31条:“律师出具法律意见,应当严格依法履行职责,保证所出具意见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规定。
最近,某网站论坛曝光两律师涉嫌为逃犯做代理,事件还原情况如下,网传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张成(化名)、张玉成(化名)两名执业律师给鞍山市委书记、市长出具了一份《法律建议书》。网传据知情人透露该两名律师的所谓“法律建议”并无事实依据,仅凭委托人张艳秋(化名)陈述,该女子为网上被通缉的犯罪嫌疑人,且此事件与鞍山市立山区公安分局某公务人员王仲(化名)有关,且与张某同吃同住同经营同打官司。网传事件为该律师事务所两代理律师接受的此两人的委托,怠于调查核实,捏造及虚构“钾长石矿的采矿权作为贷款抵押物系犯罪非法所得”、“虚假诉讼”等情节,矛头直指---辽阳赫泰矿业有限公司、鞍山新盛经贸有限公司及胡永家,干扰企业正常经营活动,并通过此意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具体事件大致如上,此文一发,引发了业界的一致热议,律师界认为本案的事实方面两名律师如缺乏事实依据且不能够拿出合理合法的证据证明该法律建议书的准确性,且存在包庇窝藏犯罪嫌疑人行为的话,本案中的两名律师将可能涉嫌违法。网传若事件成立且无合法证据支持,将扰乱企业的正常经营秩序且可能会扰乱银行的金融秩序。
司法体制改革涉及方方面面,良好的律界声誉也是构筑司法体制改革的坚实基石,作为新世纪的代理律师,每一位律师承担着各方面的代理,有行政 经济 刑事等各种代理问题,本着公平公正,且不违背社会良知的代理是应该受到好评及点赞的。
作为职业律师,好的律师涵养是社会行业公信力的体现。
尽职做事,努力为民,也是新时期的要求。
我国律师业经过30多年发展,律师队伍已接近30万人,行业发展也取得了很大的成就。
对于接下来律师制度的改革,不管是社会群众还是律师个人都要严格对待,但是未来相信在未来律师制度改革将得到长久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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